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计算机科技信息网络是我所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通过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我所各项科研和管理工作。为保障科技信息网安全运转,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管理员、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禁止其使用网络,对情节严重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以下信息: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b)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c)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3.盗用他人帐号或IP地址;
4.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或IP地址造成危害;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二、各部门新购置的计算机、网卡、HUB、交换机等相关网络设备,请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上门登记备案,严禁不经审批备案擅自接入网络。
三、严禁下载或打开发信地址不明的电子邮件。
四、各用户计算机必须安装最新版的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升级。否则,禁止接入局域网。
五、网络中心服务器一旦发现病毒,必须立即予以清除,并通报所有内部用户。用户计算机一旦发现病毒,须立即停止上网,直至彻底清除病毒,若系统发现无法清除的病毒,请立即告知网络管理员。
六、外来磁盘(光盘、USB、磁带机、软盘等)接入局域网内时,需要先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使用。各部门的笔记本电脑带出单位使用后,回所须先杀毒,在确认该机无病毒后,方可接入局域网。
七、网络管理员和用户应严防黑客入侵,发现黑客入侵要及时上报。
八、网络管理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科技管理部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管理员和用户如果在内部网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报告并自觉立即销毁。
九、对于因故不能上网的用户,应先由本部门检查原因,属于机器本身系统故障的,应自行解决,属于网络接入设备和主干线路方面故障造成的问题,告知网络管理员,由网络管理员负责迅速排除。用户端设备损坏的,其所需材料(网卡、双绞线、接头等)用户自备。
十、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科技管理部负责解释,并根据网络发展情况适时修订。